战败后,朝廷上下纷纷强调“汉奸”是主要原因
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前线官员、将领很少向朝廷谈及英军的战斗力,相反,他们把大量的笔墨花在了对“汉奸”的谴责上。故而直到战争结束,朝廷始终没有集中注意力,去打量他们所对抗的这支近代化军队。他们的视野里,更多的是“汉奸”。
前线官员纷纷上奏,把辖区内战事失利的主因归咎为“汉奸带路”“汉奸”一词,早在鸦片战争之前即已流行于清廷高层。1831年,御史邵正笏给皇帝上折谈“夷人”不守规矩的问题,其中提到:“又有汉奸……贩买年幼女子,售与夷人为婢。……内地书籍,不准出洋,近则汉奸多为购买,并有汉奸在夷处,课其子弟。”察其语境,凡为洋人购中文书,教洋人学习中文,即属“汉奸”。林则徐给“汉奸”下的定义则是:“私与夷人往来,勾串营私,无所不至,是以内地名曰‘汉奸’”,凡不经过官府而与洋人有往来者,全是“汉奸”;林氏赴广州禁烟时,即公开表示,要拿“汉奸”第一个开刀:“本大臣奉令来粤,首办汉奸”,并亲自开列了一份近百人的“汉奸”名单,且附有具体住址,责令广东布政司、按察司挨个抓捕。林氏禁烟期间,先后七次向朝廷奏报其整肃“汉奸”之成果;但按其“汉奸”标准,其中有无冤案,亦可想而知。
鸦片战争爆发后,朝廷上下更是言必称“汉奸”,关于“汉奸可恶”的奏报、谕旨比比皆是。譬如:广东方面,靖逆将军奕山、参赞大臣隆文等奏报称:“省城大小衙门,俱有汉奸探听信息,传送夷人”;琦善则奏称:“汉奸人面兽心,……临阵则仿造号衣,又与营兵无别,往往混入军中,真伪莫辨”。浙江方面,扬威将军奕经等奏报称:“查逆夷踪迹诡秘,江、浙一带,汉奸极多,往往窥伺军情,造言惑众”;“惟查逆夷每到之处,必先暗遣汉奸,多方探听,布散谣言,煽惑人心”;更声称宁波等地“人情险恶,半系汉奸”,战事失利,全因“汉奸”破坏:“曹江以东,到处汉奸充斥,商民十有七八,孰奸孰良,竟莫能辨”,“自兵过曹江,所有兵勇若干,俱为汉奸逐队细数,官兵虚实,逆夷无不尽知”。钦差大臣裕谦汇报定海之战失利,也同样奏称:“因该逆驱使闽粤汉奸,舍死登岸,众寡不敌,以致失事”;“至登岸逆匪,身穿黑衣黑祷,皆系闽、广亡命,夷匪随后指挥……约计总有万余人”。两江总督、直隶总督亦分别奏称:“汉奸之潜滋,随处皆有,查之无从查……”;“臣观该逆伎俩,总以汉奸为爪牙,失事各处,均有汉奸内应”……
被范文澜称赞为近代中国“开眼看世界的第一人”的林则徐,自然也毫不例外地将“汉奸”当成了广州方面战事失利的主因。1941年初,广东大角、沙角炮台失守,林氏在给长子林汝舟的家书中,即明确将其归咎于“汉奸”。家书称:“此次爬沙角后山之人,大半皆汉奸,或冒官衣号衣,或穿夷服,用梯牵引而上。”又说:“此次廷寄(地方给朝廷的公文),此间竟不敢转行,然处处皆有汉奸探听事情,不出数日,自必尽知”。可见“汉奸祸国”问题,在林氏看来已严重到了何等程度。林则徐。林氏曾上奏道光,认为洋人膝盖不能弯曲,不能陆战。这是其深信沙角炮台沦陷实乃“汉奸”所为的重要原因。
雪片般的“汉奸祸国”奏折,让道光皇帝也患上了“汉奸恐惧症”
雪片般的奏折里满满的全是“汉奸祸国”,不由得深宫中的道光皇帝不信“广东沿海各处,汉奸充斥”,各处战事不利,“均系汉奸助逆”。正因为深信“浙省办理军务,不能得手,皆由汉奸充斥,助逆肆凶”,这位以勤勉、节俭着称的皇帝,才会给身处浙江前线的扬威将军奕经出主意,要他致力于对“汉奸”的策反工作,政策上要着力宣传“予以自新,悬以重赏”,如此“必有自拔来归,为我间谍者。”随着战事的推进,各方奏折里的“汉奸祸国”愈演愈烈,皇帝甚至开始担忧起京城的安全,在给军机大臣的一份谕旨中,皇帝特别交待,要紧紧守护住京城大门户天津城,千万不能让“汉奸”们潜入城中,与洋人里应外合。谕旨说:“倘若这些逆贼因海口防御严密,分遣汉奸匪党,扮作商民、难民、僧道、乞丐及各色技艺人等模样,潜入城中,作为内应,我军纵能环卫城垣,力御外寇,而仓卒之际,这些逆贼汉奸在城内滋扰,或放火延烧,或冲门横突,如何才能抵御?穆彰阿你等要妥善商议,设法严防,断不可查办几个形迹可疑之人草草了事。须派出得力人手,处处留心,秘密侦探,使奸徒无处藏身,方为周妥。”(笔者注:本段资料引文较长,为便于阅读,编辑稍作通俗化处理,下同)
广州行商府邸,托马斯·阿罗姆(Thomas Allom)绘制。林则徐视行商为“汉奸”,曾放言“不要汝钱要汝脑袋”。
数日后,皇帝再发谕旨,提醒军机大臣,不但要防备“汉奸”混入天津城,还须防备“汉奸”窜入天津郊外村庄。谕旨说:“(天津)所有南北两岸炮台将士,……必须派员严密稽查,勿令汉奸混入。天津五方杂处之地,最易藏奸,地方官已在城内城外,密派人手,分配街道,专司侦察,无论居民、铺户、店寓、寺观,一律编列保甲;并令地方绅士耆老协同稽查。方法已很周密。但自天津府城至大沽沿河两岸村庄,人烟稠密,军民良莠不齐,也务当设法时时访查,不可令汉奸匪徒潜入。所派人手,务须暗加侦察,不可草草应付,日久生懈,是为至要。”
事实上,汉奸问题远没有朝廷所想象的那般严重道光皇帝对“汉奸”的恐惧,乃受了前线官员之骗。前线官员之所以纷纷在奏折里大谈“汉奸”带路祸国,多是为了推卸自身的战败之责。当然,也有少部分如林则徐这般的官员,是真的相信广东、浙江地面上“汉奸”多如牛毛。
对“汉奸”的指控,确实有一部分属实第一次鸦片战争中的镇江“西门激战”。英国人托马斯·阿罗姆(Thomas Allom)绘制。
综合起来,清廷官员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对“汉奸”的指控,主要集中在这么几个方面:1、接济英军,向其提供生活物资——如林则徐曾声称“烧毁接济匪船二十三只”;2、煽惑民心,散布谣言——如奕经奏称:“逆夷每到之处,必先暗遣汉奸,多方探听,布散谣言,煽惑人心”;3、充当文字翻译、占领区服役人员及后勤劳役——如英军占领宁波后,曾在当地招募数十人,“帮同办事”;4、为英军搜集情报,充当间谍——如镇江守将齐慎奏称:“奴才访得英夷猖獗,实由汉奸为之耳目,我兵举动,彼皆先知”;5、充当向导,为英军带路——如浙江巡抚刘韵珂奏称:英军“有汉奸为之导引,各处蹊径较我兵反为熟悉”;6、充当内应,四处放火——如奕山上奏谈广州战事不利,称:“汉奸到处窃伏,乘机放火”;7、直接参战,攻城拔寨——如前引林则徐所言:“爬沙角后山之人,大半皆汉奸”。 这些指控,部分属实。如参与此役的英国海军军官Bingham,J.E.,在其《英军在华作战记》一书中提到,一个叫“布定邦”的中国人,曾为英军提供过不少物资接济,Bingham说:“买办(即布定邦)已经在十七日被中国人擒获……在他被擒以前,由于他的缘故,粮食的供给是很充裕的”,亦可看出“布定邦”所提供的接济量不能算小。至于普通商民,大多也并不忌讳在战争期间与英军做买卖,如厦门失守后,英军“曾出重价买猪羊牛只,图利奸民及贫苦之人,亦肩挑瓜果蔬笋等,向鼓浪屿岸边昂价售卖。”充当翻译、应募占领当局、担当后勤劳役,乃至充当向导,亦实有其事。但因这些工作置于众目睽睽之下,当清廷遵照道光皇帝谕旨,开始严厉惩办“汉奸”后,沿海民众担当这些“汉奸”工作的积极性迅速跌至冰点。西方传教士当年所办《中国丛报》(Chinese Repository),曾发表过许多关于鸦片战争的报道,1841年9月份的一篇英军回忆文章,曾如此描述中国民众当“汉奸”的积极性: “对苦力的招用现在已经开始了,假如要抓任何苦力,那么只有正规部队才能进行。即使如此,他们一旦发现能安全地逃跑,就会立即逃之夭夭。有一次两个书记员被带进了县衙,他们偷了要他们写字的笔和墨,然后拿了他们手能触及的衣物逃跑了。还有两个整日喧闹的厨子,他们逃走时带走了所有厨房用具,好象这些东西是他们的,理应归他们所有。……全城建立警察的打算被证实是不成功的,要享受这种崇高荣誉的候选者其实都是些大流氓,他们全然不晓得对他们恭维是要他们为维多利亚女王陛下服务。在好几个峡谷里还有一些受人敬重的当地人被推选出来担任了同样的职务,他们一声不吭地接过了印刷的委任书,但却一点也没把它放在心上。”对此,英国人给出的解释是:“中国当局无声的影响力”,即对“汉奸”的严厉惩处政策和无处不在的“密探”给当地居民造成了极大的压力,“一些密使被派了出来,以死威胁居民,假如他们胆敢以给养支持英国人的话”。(《一八四○年至一八四一年英军占领舟山岛的回忆》) 为英军充当间谍者,因其工作的秘密性质,则没有类似的压力。据英军回忆:“(清廷的)重要国家文件都是很细心地传到了(英国)内阁成员的手里,但是由谁传递的我们不能说出来。这些先生们给我们的情报是如此之精确,后来我们与广州获得的各种文件相比较,竟发现没有一丝一毫的出入。”(《一八四○年至一八四一年英军占领舟山岛的回忆》)英军能够在战争中取得优势,对情报的准确掌控,是一个重要因素。但官员奏折里夸大其词捏造出“万余”汉奸部队,半属推卸责任,半属疑神疑鬼
第一次鸦片战争期间,“汉奸”之事诚然有之(事实上,出于逐利之人性,但凡对外战争,总不免出现“汉奸”,亦不独中国如此),但前线官员们奏折里对“汉奸”的描述,却存在极大的夸张。如谈及沿海居民与英军之间的交易,林则徐认为,只要禁绝此种“汉奸交易”,即可“以绝夷人之生路”; 直隶总督纳尔经额则称:“查英夷之四出滋扰,全赖沿海奸商交通贸易,于是米谷牲畜,不虞缺乏”;镇江守将海龄亦称:“该逆……若非偷买内地米粮,何能接济?且奸商惟利是图,获有重价,自必潜相交易。”无不把沿海居民与英军之间的交易,当成英军赖以生存的主要物资供给手段。这种说法,毫无疑问地夸大了“汉奸交易”的重要性。整个鸦片战争期间,英军几乎没有在给养补充方面遇到过困难,其根本原因在于英军控制了制海权,有一条相当安全畅通的补给线,其军火、粮食等物资并不依赖于战地供应。以战争初期为例,参战英军仅兵船二十五艘,轮船十四艘,全部海陆军总人数仅四千余人,同时却有二十八艘运输船自孟买输送补给,且二十余天即可抵达广州。清廷既无力与英军在海上争雄,想要所谓禁绝“汉奸”与英军之间的贸易,“以绝夷人之生路”,无异于天方夜谭。
再如“煽惑民心、散布谣言”,则未必是英军指使“汉奸”有意为之,战事既起,无须“汉奸”鼓噪,谣言必将四起,近代以来历次内乱、外战,无不如此。“充当内应,四处放火”,亦未必是“汉奸”所为,时人笔记与英军回忆录中,均保留有不少关于中国乱兵、乱民趁乱纵火抢劫的记载。至于英军武装“汉奸”,指挥其直接参与对清军作战,则更属荒诞不经之事,且不论面对不知近代战争为何物的清军,英军根本无须武装“汉奸”来增强其战斗力;即便英军有意武装“汉奸”,教会他们如何使用近代新式枪械、如何听懂近代新式指挥术语,已是一件极其头疼的事情。事实上,史料之考证,也不能支持“汉奸”曾直接参战的指控。譬如,前引林则徐所指控的英军曾组织“汉奸”部队攻陷沙角炮台一事——“此次爬沙角后山之人,大半皆汉奸,或冒官衣号衣,或穿夷服,用梯牵引而上”——即属诬蔑。据茅海建教授根据中、英两方资料考证,这支部队属于英军第26步兵团 、第 49步兵团等正牌英军,而非“汉奸”部队。最早将其称作“汉奸”部队者,是镇守炮台的关天培;关氏在炮台失陷后,如此报告给上级琦善,林则徐则是从琦善处听来的消息。至于钦差大臣裕谦等人奏折里动辄声称“汉奸”部队“数千”、“万余”,则是赤裸裸地为推卸自身战败之责任而撒谎了。 撒谎卸责之外,疑神疑鬼的“满汉之别”,也是“汉奸”论大盛的一个重要原因。琦善说大角炮台失陷是数百名汉奸兵所致,裕谦则附和“解释”称“奏中所云汉奸,即系散遣无业之水勇,不问可知”;奕经同样附和:“尚有福建乡勇……狼子野心,当官兵接仗时,勾引逆夷爬城放火,即系此辈。”与“乡勇”一样,主要由汉人构成的“绿营”,也屡被扣上“汉奸”的帽子。在广州用马桶和女人尿迎战英军的参赞大臣杨芳,曾向道光告状,将关天培之死归因为绿营官兵做了“汉奸”,不肯向英军开炮,以致道光龙颜大怒,下谕旨责问:“粤省汉奸情形……可恨之至!所称关天培阵亡,因将弁不敢强兵点炮,关天培亲手执火,而大炮火门早已透水。着即确切访查,不肯点炮及火门透水之兵丁,严密查拿,即行枭首示众,惩一儆百。”实际上,虎门炮台的士兵之所以不肯点炮,乃是因为大炮质量低劣,虎门六炮台之一的威远炮台在激战当日,即突然炸裂,当场伤毙官兵500余人,同时代的广东绅士梁臣相在《夷氛闻记》里说:“(关天培)手燃巨炮,忽至炸裂,兵无人色,皆走”,但大炮质量低劣,写进奏折里无疑是要挨骂的,所以马桶将军杨芳只好让绿营士兵权作一回“汉奸”。类似者,还有金应麟对镇江绿营的判断,金说:“窃臣籍隶浙江,闻镇江未失之时,凡兵丁衣帽,该夷以洋银购买,以致镇将左右均属汉奸,其炮被盐汁浇灌,不能点放。”最能代表这种疑神疑鬼者,莫如镇江守将海龄。他与1600余名驻防旗兵全部战死或自杀(包括其家眷)于镇江;死前,海龄曾紧闭四门,在城内大杀“汉奸”。战死可见其对满清政权之忠诚;大杀“汉奸”可见其对镇江汉民之不信任。为保留“汉奸”惩治权,清廷稀里糊涂送出领事裁判权
今人谈论鸦片战争,常说其教训是“落后就要挨打”;但清廷当日得出的教训不是这样,而是“内有汉奸就要挨打”;所以,在《南京条约》的谈判过程中,清廷特意强调自己将不会放弃对“汉奸”的惩治权,并因此稀里糊涂地送出了领事裁判权,为之后的中外关系,埋下了巨大隐患。鸦片战争带给清廷高层的最大教训是: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
道光皇帝的侄子、靖逆将军奕山,于1841年3月26日上奏“密片”,详细谈了他对这场这场鸦片战争所带来的教训的认知。奕山说:“粤省情形患不在外而在内,各商因夷以致富,佃民藉夷以滋生,近海商民多能熟悉夷语,其中之狡者布为奸细,凡在省各衙门,一举一动暗为通知,捷于影响。且水师一营自兵丁以至千把总,前此无不藉包庇鸦片以为生理。用兵以来,于逆夷,惟恐其不胜;于烟禁,惟恐其不弛。故上年十二月,逆夷攻破大角沙角炮台,副将陈连升父子奋勇捐躯,而兵丁与难者寥寥无几。乌涌之败,实因本地兵丁望风先逃,以致湖南兵弁失陷,总兵祥福受伤落水身死。虎门之失,夷船近在咫尺,兵丁并不点放炮位,各自逃走,提督关天培手斩数人,不能禁止,是以被夷炮打伤而亡。并访闻与逆夷接仗,兵勇脱逃改换民装,佯为观望;否则仓皇落水,夷匪捞救送回,并不加害,致令海口炮台十余座,炮位千余尊炮,望风而靡,尽行化为乌有,本省兵船既不堪战,前督臣林则徐收买夷船一只亦被烧毁。种种情由,实堪痛恨,使各兵稍有天良,何至逆夷长趋直入也。然急则生变,诛不胜诛,又非迅速所能图治。而夷匪专用小恩小信收拾人心,本地匪徒结伙抢掠,夷匪反用炮轰击,以为保护,是以安业之民惟恐主战,而无赖之民又惟恐不战,不得藉以行劫也,人情若此,深为可虑。省城大小衙门俱有汉奸探听信息,传送夷人,每纸卖银二十元,甚至凭空捏造,以惑众听,诡计多端,机事不得不密……是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
“患不在外而在内”,“ 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实质上是将全体国民(旗人或许除外)置于“汉奸”的嫌疑之地,视作现政权第一顺位的防范对象;与奕山的总结相类似的,还有翰林院编修吴嘉宾的总结:“今之议者,皆曰外夷为患,不知(真为患者,)非外夷,乃内民也。……今为患者,外夷止十之二三,内奸则十之六七。”道光皇帝对奕山的奏折深表赞同,谕旨各地加强对“汉奸”的抓捕,“擒获后即行正法”。由此,“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成了鸦片战争带给清廷的最大教训。
英方保护“汉奸”,要求在《南京条约》中写入“中国人与英人有来往者全然免罪” 可惜的是,清廷战败后与英方签订《南京条约》,不得不接受英方的要求,在条约第九条中写入:“凡系中国人,前在英人所据之邑居住者,或与英人有来往者,或有跟随及俟候英国官人者,均由大皇帝俯降御旨,誊录天下,恩准全然免罪。”意即,包括战争期间曾帮助过英军的“汉奸”在内,一切与英军有瓜葛的中国人,清廷都不得事后追究。英方要求写入此条,既是为了酬报战争期间曾帮助过英军的中国人;也是出于战争期间的切身感受。英军回忆,占领舟山期间,“舟山人一听说英国人不去营救那位买办,他们一点信心也没有了,因此纷纷撤往内地或宁波。当被严加讯问为什么要这样做时,他们回答道:‘生命和财产没有保障,我们可能会被政府派的人抓住,并因为背叛性的交往行为而送命。’一天,一位被外国人雇用的非常高雅的人不小心走出了城门,他被抓住并被移交给宁波的官员。这件事引起百姓巨大的恐惧,整座城因此很快就成了一座空城。”(《一八四○年至一八四一年英军占领舟山岛的回忆》)毫无疑问,保护“汉奸”,符合英国人的长远利益。
但英方的要求,对清廷来说,却成了一个难题。英方之要求无力拒绝,又不甘心让本国“汉奸”们逍遥法外,高层官员们愤愤难平。江苏布政使李星沅疾呼:将汉奸免罪等项“公然大书特书,千秋万世何以善后”。给事中董宗远则预计:汉奸历来被视为“弥天大罪”,如今,“竟得蒙释有之条,事之不平,莫此为甚。恐小则拒捕抗官,大则揭竿起事,皆势之所必然者”,天下恐怕是要大乱了。
为惩办“汉奸”,清廷别出心裁,把领事裁判权拱手送人尤其让清廷忧心如焚者,是《南京条约》规定五口通商之后,华人与英人之间的交往将愈加增多;国内“汉奸”如此之多,如果英人一再援引《南京条约》,“与英人有来往者”须全部免罪,那该如何得了?为此,在《南京条约》签字后的第三天,中方代表耆英即向英方提出:
“此后英国商民如有与内地民人交涉事件,应即明定章程,英商由英国办理,内民由内地惩办”;“曲在内地商民,由地方官究治;曲在英人,由领事官究治。”
从近代主权理念来看,这一提议,等于将中国完整的司法主权肢解为二,将其中的涉外审判权,具体而言,即英人在华审判权主动拱手相让给英国驻华领事。领事裁判权日后给中国带来诸多屈辱,历尽千辛万苦始于1940年代逐步废除。但耆英显然对近代主权理念毫无所知,在给道光皇帝的奏折里,他解释自己提出这一建议,是遵照了朝廷的相关指示——朝廷的指示是:战时与英人有牵连的中国人,如另有犯法行为,应由中国自行处理。换言之,既然这场战争带给朝廷最大的教训,是严重的“汉奸”问题,那么,朝廷就决不能放弃对“汉奸”的惩治权。当清廷把一场时代分水岭般的战争的教训,总结成“防民甚于防兵,而防兵又甚于防寇”时,它似乎从未意识到:“汉奸”问题的根源,不在江湖之远,而在庙堂之高。